声明人:杜晓华、王明太
我们因执著心重,写过违背大法的东西,现声明:以前所写过的(包括亲戚朋友代写的)任何违背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加倍证实法,
跟老师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8/8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