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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蔡焕英

    由于自己当初学法不深,在邪恶势力的逼迫下,我曾经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我现在严正声明,这个“保证”作废。否定旧势力的一切。今后自己一定要做好师父让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补偿自己对大法所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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