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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范光遂

    前三年之际,我对法轮大法好和真善忍好的确没有深入认识到,沿公路电杆树上写有法轮功的标语,村的负责人叫我抹掉并重写上反对法轮功的标语,我当时认为每一天标兵付我15元钱只顾个人眼前利益,根本没考虑当这样的执笔者是有罪的。以后我再也不干这样的蠢事,并要好好学习法轮大法的一系列材料和书籍等。告诉别人大法好,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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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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