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拉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在邪恶迫害初期,由于学法不深,有怕心,做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现在严正声明,凡是以前对警察所说“不炼”的话,以及配合办事处、单位所谓的填表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做师父的真修弟子,正念正行,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768.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