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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拉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在邪恶迫害初期,由于学法不深,有怕心,做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现在严正声明,凡是以前对警察所说“不炼”的话,以及配合办事处、单位所谓的填表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做师父的真修弟子,正念正行,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7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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