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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苏丽娟

    我96年得法,修炼后身心健康,在99年12月,被公安局非法拘留后,由于人心太重感情用事,向邪恶妥协写了“不上京上访和不集会,不在给别人添麻烦”等书面材料,关押45天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并在劳教通知书上签了字,随和了邪恶。在劳教所关押时,因学法不深,法理不清晰,又在邪恶的阴谋伪善和残酷的轮番折磨迫害下,糊里糊涂的走向邪悟,写了“悔过、检讨、保证、揭批”等书面材料,在这期间配合邪恶的指使,帮助邪恶误导其他同修,打电话给家人叫他们交大法书,给劳教所送“锦旗”,还和其他人一起给当地各级政府写“信道歉”,无意中帮了邪恶的大忙,给大法抹了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众生,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给同修造成伤害和误导,也给家人造成极大的痛苦和伤害,使他们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中不得已配合邪恶,不由自主的在电视采访中说些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语言,他们太无辜了,都是我没做好给他们带来的麻烦,这些都是我法理不明造成的难以弥补和挽回的深重罪业,给自己修炼路上留下了永远的深深痛悔和污点,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我修炼过程中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真善忍”的一思一念和所有一切不够大法弟子标准的一言一行,全部解体、作废。就走师父安排的道路,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向受我影响和误导的同修和众生道歉,希望你们也赶快清醒过来,让我们一起谨记师尊教导,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讲清真象,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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