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春荣
由于对法认识不清、派出所不让炼功,我被迫在“保证书”上签了字,我知道这麽做给大法造成了很大损失,现在我严正声明,所写的一切“保证”作废,以后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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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