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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舒建华

    我因坚修大法。于2002年2月3日与同修播大法真象影碟,当晚遭到邪恶迫害,坐牢7个月后。被邪恶骗送往女子劳教所,强制实施劳教2年。在8中队邪恶的迫害下。我被强行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自己的错事。我深感痛悔。为了还我师尊的清白、还大法弟子的清白、维护大法的尊严。我严正声明:我在被邪恶迫害期间、被强行写的所谓“悔过书、揭批书、假释放证”的签名等一律作废。凡是我错写的不符合法轮大法法理的一切邪悟言论,一律无效。我一定重新做好,坚修大法紧随师,修掉最后的一切执著。做好修炼人应该做的三件事,实修,加倍弥补。在大法修炼路上走完最后一步,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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