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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冯淑娟

    99年7.20国家开始迫害法轮功,抓了人,我们去了当地政府门前要人后被抓,因如实的登记了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在7月底8月初街道书记天天来我家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当时由于怕心太重,又不想让他们天天来骚扰,我就违心的写了一份“因不合法就不炼了”的保证书,自己在家偷着学法炼功,通过不断的学法认识到这是在我修炼路上的污点只有按照师父要求的那样做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精進实修,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声明“保证书”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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