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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夕安

    我是1998年开始学法炼功的,由于看书学法少,悟性不高,在2000年6月,我弟弟(大法弟子)到北京向政府为法轮功讨个公道,被市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为搭救功友6月20日在邪恶的逼迫下,自己违心的在所谓的“材料”上签下了名,现在通过看书学法和功友的帮助,认识到,自己的签名是帮了邪恶的忙,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此我严正声明,我的签名作废。从此开始紧跟师父学法炼功,讲真象、发正念。走好自己的修炼路,争取做师父的合格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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