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桂云
从九九年7月22日到今天为止,我在拘留所以及各种场合所签的字(有关“不炼功”)和所说的不利于大法的话声明全部作废,今后继续修炼法轮大法,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