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丽娟
我以前曾经在“法轮大法”方面说过的错话、做过的错事,在此郑重声明作废,因为我认为“法轮大法”是救度众生的宇宙大法,所以我要坚修到底心不变,不辜负李洪志老师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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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8/8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