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艳琴
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由于压力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论与行为,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