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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淑敏

    自99年7月,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镇就有专人经常骚扰我这个刚刚得法的。由于自己正念不足,同年8月,我被迫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这个“保证”使我一直心情十分沉重,深感愧对恩师与大法。为此,我严正声明:我被逼迫写下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全部彻底作废!感谢师父给我这次严正声明的机会!我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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