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文华
以前我所写的“保证书”及“悔过书”都作废,今后跟上正法的进程,直到修炼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