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廷舟
因对法理解不深,在99年7月22日以后,向单位写过“保证书”,我现在郑重声明一律作废。今后要“以法为师”,做一个合格的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