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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淑梅 2001年,全城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有的知道消息的学员纷纷离家出走,当时同修告诉我说公安开会要抓大法弟子,我没能及时把消息告诉同修,使同修被抓,由于我没能重视,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后来静心一想找到了怕心,都是怕心让我没能把消息告诉同修,使我在以后的一年里都生活在悔恨之中。2002年3月份又一轮非法抓捕开始,我听到消息后也离家出走,,四月份,我在舅舅家被人举报,被“110”和派出所非法抓捕,在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把我送進了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法没学好,对师父的不坚信,怕心,所有的没修好的人心都暴露出来了,从拘留所回来不久,5月份,街道委主任领着片警还有街道办事员到我家叫我在一张纸上签字,我接过一看上面写了好多条,什么不投毒……等等,我说法轮功让人做好人,不杀生,更不做犯法的事。街道办事员问我,那天安门自焚是怎么回事,我说,那都是江××一伙犯罪份子的邪恶栽赃,我们的恩师在《转法轮》中说:修炼的人做事首先考虑别人,与人为善,对谁都一样,修出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怎么能害人呢?办事员什么也没说,明白我们是做好人的。之后,我还是在纸上签了字。后来通过学法和同修交流,知道这些都是不符合大法的行为。所以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我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都通通作废。我要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对大法犯的错误。勇猛精進,“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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