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书芬、吴广荣
我以前被迫做的“不炼功、不进京上访”的保证、在公安部门签的、摁的手印等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助师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