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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高淑新

    我在炼法轮功前有多种疾病,炼功后不治自好,走路一身轻,使我高兴的整天乐呵呵的。但是好景不长,99年7.20打压开始了,街道、派出所三番五次上门找事,要大法书、老师法像。由于怕心,我把自己的手抄《转法轮》和大法简介烧了,怕抄家抄出来。为了证实法,我在2000年元6日早5点多钟到中百附近炼功,没多时就被派出所的恶警把我们8个人强行推到车上,到派出所就把每个人身上带的钱全部翻去,连打带骂。然后把我们秘密送派出所,关押在置留室(不到6平方)。到了晚上就叫着每个审问,只要说炼功就打(我是第一个),一个高个子男人用拳头狠打我的脸,当时脸就变成黑紫色,每天都问,只要说炼,就用电棍电,用带刺的胶皮棍打,用皮鞋打脸,身上被打成紫黑色。不只是打、电,男女一室不让说话,不让睡觉,大雪天把暖气关上,窗户开着,逼我们坐在水泥地上。那时学法不深,主意识也不太清醒了,有个都叫他王所长的叫我们骂师父,当时在高压下人心太重,写了不该写的和说了不该说的。还有在2000年夏天,一天一个功友送了一些用浆糊贴的传单,因当时形势很紧张,街道、派出所时常上门找事,我就和老伴用水把传单泡着处理了。这是个很大的错。今后只有做好三件事,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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