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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翟淑香

    在2003年8月的一个雨天,因坏人举报,被乡派出所绑架到市“610”洗脑班强行洗脑,由于学法不深,悟性太低,错误的认为只要自己修炼的心不动,师父会知道的。由于产生了这种不好的思想,让邪恶钻了空子,明知是错,却也写下了所谓的“悔过书”,给自己的修炼道路造下很大的污点。声明,在洗脑班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悔过书”,全部作废。感谢师父的慈悲救度,使弟子重新走上归正的路,从此更加勤奋学法炼功,做好正法时期的三件事,使自己赶上正法修炼的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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