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长莲 我于1995年修炼法轮功,由于学法不深,不能事事处处在法上认识法,有很多执著和常人心存在,在2004年农历正月初十,在邪恶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制造的所谓“平安月”中被黑手们以从我家中翻到大法书和炼功带为由带走非法关押,在邪恶的威逼下,由于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做了糊涂事,在“三保书”上签了名。回来后,十分后悔没有过好关,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给大法抹了黑。因此我决心从此做好师父教导我们的三件事,学法、发正念、讲真象,时时刻刻在法上认识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特此严正声明,我所做、所说的一切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和话统统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