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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邵清明

    在我修炼法轮大法之前一段时间(即95年下半年)由于对大法和师父的认识和理解完全是愚昧无知,同时在常人强烈的执著心的驱使下,极力阻止老伴修炼大法的同时,我竟极其严重的将在大法书上乱来一气,恶毒的诋毁污蔑大法“真、善、忍”,同时又恶意的将师父的法像加上恶毒的毁谤之词毁掉,造成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毁谤佛、大法的天大罪业。为此我诚挚的向师父和大法痛心忏悔并严正声明,对当时所发出的恶意谤佛、大法之词和言行全部作废和销毁。在修炼中加倍付出,真正做到精進实修,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学好法,发好正念,认真讲清真象。痛心忏悔,正念正行来补偿自己的过失,消除这天大的罪业。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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