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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黄秀芹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法理认识不足,在大法遭到邪恶迫害的时候,自己为私的一念被邪恶利用,在单位邪恶的“保证书”上签了名,在邪恶派出所问话的笔录上也签了名,给大法造成了严重损失。这使我在内心深处为自己的言行与做法感到内疚、自责,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心里总在想师父还会要我这个弟子吗?致使我长期以来停留在修与不修之间。可是,慈悲的师父并没有放弃我,一次次点化我,使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次给了我重新走入正法修炼的机缘。现在我声明,在任何环境下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我要珍惜再造我生命的宇宙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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