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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哲华

    我得大法十余年来,身心受益,家人受益,美好无比。99年7月20日迫害突然降临。公安部下文:不准串联,不准集会等,逼迫我签名。我为过关违心的签了名。片警登门让写“保证”,我又违心的写了修炼过程,最后表示“决裂”。单位办洗脑班,又逼迫我写“保证”,我又按他们的要求写了。我心里明白全是假的,但作为大法弟子,终究是污点。后来在单位和警察面前,我都表示继续炼。我丈夫胆小怕事,到派出所说:中央不让炼就别炼!警察又把原话传给我。我当时没有明确抵制。这是修炼路上的污点。现在我严正声明,所写的一切、签字和所谓的“决裂”全部作废。真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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