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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春华

    1999年7.20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居委会主任、派出所恶警到我家威胁我交出大法书,师父的大法像,因我当时怕心太重,常人观念太多,交出了大法书、大师法像。居委会主任替我写了“悔过书”。我做了对不起恩师,对不起宇宙大法的事,我心难过极了。为了洗刷我的罪过,2000年元月我与功友一起到大街炼功,证实大法好,被恶警绑架九天,遭受了邪恶毒打,逼迫我们骂师父,我做了有损于大于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这都是我违心与不情愿的事。我在这里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我要做好师父要求弟子的三件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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