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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玉芳

    我于2000年11月被当地派出所抓去,来了很多警察,把师父照片拿走了。恶警让我的孩子替我写“保证书”,我告诉孩子写什么也不能写我不炼功,所以孩子当时写了一些双关词语,我一看好象与炼功无关,就签了字。现在我认识到这些也不能写,这也是配合邪恶,三年多我也没写严正声明,认为自己没说破坏大法的话,还觉得坚定呢,现在我声明写的这些全部作废。在这正法修炼的最后阶段,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紧学法,认真发正念,讲清真象,救度世人,坚定正念,排除干扰,归正自己的一思一念,别让邪恶钻空子,在这最后阶段不要留下任何遗憾。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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