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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祥惠

    我95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99年7.20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2000年9月30日我与老伴去北京上访,当晚公安就抓捕了我们,立即通知单位接回,关了15天,并抄了我两次家,把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拿走,硬逼我交两万多元钱,2001年4月份强行送洗脑班一个月,就在那邪恶迫害下,被逼写了“三书”,才放我回家。我严正声明所写一切作废。我要继续坚修到底,并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走好每一步,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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