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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戈冉舟

    我是在读的一名学生,98年11月幸得大法。2001年6月,我被邪恶强行带到洗脑班洗脑15天,期间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写下了诋毁大法、诋毁师父的材料。在此,我严正声明:所有我写的、说的、想的诋毁大法、诋毁师父、放弃修炼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我要严格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情,堂堂正正的发挥好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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