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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凤姣

    19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后,我在向世人讲清真象时,被派出所绑架,非法劳教一年。由于自己修炼不好,对师父不敬,配合邪恶叫别人代我写了“保证书”,我签了名,但我的心永远不会离开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别人代我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我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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