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玉霞
我以前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以后加倍努力讲清真相、揭露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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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