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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明桂兰

    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由于我学法不深,悟性不好,在街道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并交了几本大法资料。现在声明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全心做好正法时期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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