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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余国莲

    今年3月24日,村支书带领派出所一行三人,到我家找我谈话,当时我给他们讲真象,他们就走了。我觉得真象没有讲到位,就又给他们一人写了一封信。他们收到信后,再加上村支书对我的造谣诬陷,他们就在4月22日这天开着警车又到我村把我骗到派出所。后来我的家人来了,令我没想到的是,家人说出的话却帮了邪恶的忙,这也是我对他的真象讲得不够,致使邪恶对我的迫害加大了力度,再加上我也出现了人心,最后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保证”,给大法造成了损失。事后回到家,我通过一段时间认真学法,向内找,终于明白了,特别是在这个特殊的时刻,这是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干的事情,写出声明,与邪恶断绝,从此按照师父的要求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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