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居彬科

    我是1998年元月得法的。1999年7.20我去省政府证实大法,并在99年旧历9月27我進京去信访办,在天安门广场证实法被绑架。在北京接待站我又讲清真象被押送当地拘留所13天,2000年12月份我又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法。被绑架到北京监狱,我讲真象证实大法,两天后押回当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因为讲真象被非法毒打,受尽非人折磨。一个月后又送往劳教所,在师父的呵护下,劳教所不收。2001年又被绑架到洗脑班20天。从99年10月至2001年这一段过程中,在高压下,神志不清时被迫写的和家人代写的和别人代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都声明作废。我坚决按照师父要求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做好,多学法,勇猛精進,走好最后的正法之路。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