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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超芳

    我是1998年末有缘得法的,亲身感到修炼法轮大法的好处,身心健康受益很大。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我被邪恶强加迫害绑架到拘留所,在洗脑班强迫说对师父不敬、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否则就受皮肉之苦,当时,我没有学好法,没放下常人执著心,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在特此声明:坚决彻底全盘否定旧势力和旧势力邪恶强加安排的迫害,全盘否定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声明作废。今后,决心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信大法,加强弥补过去的不足,紧跟师父修炼,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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