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崔金祥

    我于2001年12月份,晚上出去挂横幅时,被当地派出所非法绑架,并于一个月后被判刑劳教两年,在劳教所里,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太重,没有以法为师,被旧势力钻了空子,做了许多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对不起师父,心里感到深深的痛悔。回家后通过学法和学员的帮助,我找到了自己的不足或差距,我要精進,跟上正法的進程。从新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作废。决不辜负师尊对我的期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