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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平芳

    我2000年4月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本市看守所达两个月,在邪恶的高压与恐吓下,由于放不下执著,写了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后在8月份又被邪恶绑架到洗脑班,因不接受洗脑,又被非法关押在本市看守所,由于学法不深,加上邪恶的威逼与利用亲人们的哭、骂,我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背离大法的“保证”,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严正声明自己以前在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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