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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罗真永

    在2003年1月25日,我给厂里的群众讲真象,被告发。在下午被派出所恶警和市“610”的恶人非法强行绑架到洗脑班。我在邪恶威胁下,加上自己意志不坚定,就说了对不起大法的话,又在“认识”上盖了手印。现在我认识到这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我是不该做的,应该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不配合邪恶的一切。我深深的悔恨。特此严正声明:我盖的“手印”和说的一些错误言论作废。决心奋起直追,助师正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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