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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邱淑琼

    我从99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身心受益非浅。7.20后被恶警多次迫害,被非法关押三次。2003年1月因讲真象,写标语,被当地恶警送劳教,受尽多种折磨。最后在邪恶的强行迫害下,违心的向邪恶写了所谓的什么“三书”。虽然后来也有醒悟,但还是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在多次迫害和在劳教所所做、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到底。做好我们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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