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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吴新玲

    我99年到当地信访讲真象,被关進看守所,又转到镇派出所,关了三天写了“不学法炼功”保证才被放回家。当时并没有觉得做错了,回家后不断学法,看《明慧网》才认识到已铸成大错。看《明慧网》同修的正念正行,善意的呼唤,声明的重要与严肃都能触及到心的深处,应该发一份声明走正脚下的路。严正声明所写“保证”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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