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桂芬
自1999年7月22日以后,我们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在派出所的一切文字材料上签的字、签名全部作废,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8/8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