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洪魁 由于我个人修炼不精進,放不下个人利益,于99年7月20日邪恶镇压时,思想上产生害怕心理,于是将大法书等焚烧了,并写下了“保证书、今后不修炼大法”等话,现严正声明,我99年7月20日以后写过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感谢师父的慈悲苦度,今后决心要多学大法,保证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