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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彭兴琴 我于1998年底喜得法轮大法,可在99年的7.20后,被办事处强行送去洗脑班,在洗脑班期间我正处于很严重消业状态,“悔过书”都是帮教们写的,让我抄一份,“揭批材料”也都是它们写的我签字。严正声明“悔过书、揭批材料”作废。以后我跟随老师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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