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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大琳

    我在劳教所期间,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由于自己长期学法不精進,遇到问题不能从法上认识法,滋长了求安逸之心、怕心等邪恶的物质。师父慈悲给了弟子弥补的机会。从现在开始认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负师父的救度,不辜负众生的期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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