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君
由于在高压下,被迫在派出所写了“不炼法轮功”,签了名,说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话。现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