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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艳梅

    我从邪恶开始疯狂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后,我在不清醒时,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严正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坚定修炼“真、善、忍”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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