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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华

    我于1995年12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由于学法不精進,长期以来没有在法理上很好的认识大法。从1999年7.20以后的2000年12月和2003年8月我两次被省“610”和本单位合谋非法送入省610安排的洗脑班强制洗脑,整天看诽谤大法的录相和受邪悟者的所谓帮教。在高压和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做了错事,说了一些有损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话。现在我严正声明,所有我以前所写、所说的一切有损于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精進学法,做好师父要求大法弟子做好的三件事,坚定正念、坚修大法。回到师父安排的随师正法之路上,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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