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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彩肖

    我96年得法前,身体患有骨质增生,全身疼痛。得法后疾病消失。2000年去北京说句心里话,让国家和世人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回来后遭到镇“610”绑架、打骂,并非法罚款6000元。2002年邪恶又将我绑架到洗脑班迫害,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在邪恶高压下,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说了不该说的话。没有堂堂正正的将真象告诉给恶人。回家后通过学法。知道自己罪过很大,回想自己在洗脑班上的所作所为,深感痛心,看到同修们做着师父说的三件事我很受启悟。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错误言行全部作废。今后遵照师父说的三件事,弥补以前的过失,正念正行,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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