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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陆运霞

    我是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由于学法不精進,2000年,我所在单位搞人人过关时,保卫科送了一份所谓“要遵守国家纪律,不能上访”之类的东西叫我签名。当时我没悟到这是旧势力安排的迫害,在他们的再三诱劝下,我签了名。现在,通过学习师父的各次讲法,我悟到了我的签名是对旧势力迫害的承认。所以,我严正声明,我的那个“签名”作废。我只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决不动摇,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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