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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乃芹

    我98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时间不长我全身疾病都好了,99年7.20以后,江××非法镇压以来,我两次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不但罚了款,还逼迫我写了“悔过书”。日后我反复学法才认清了是学法时间短,对法理解的又不深,再加上政府的谎言欺骗和文革式的重大压力下,写了“悔过书”。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做的有损大法的言行和“悔过书”之类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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