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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莲香 我在监狱里一念之差写了“四书”,犯下了大罪,对不起师父和大法。我严正声明,以前我的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永远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用实际行动弥补我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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