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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晓萍 凡在我单位领导威逼下或民警迫害下,叫我签过名字的材料上如 “不炼法轮功”之类的东西,我特此声明一切作废。我认识到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挽回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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